荆门表面涂装废气净化办法表面涂装一般指的是工业生产中涂料调配、涂覆(含底漆、中涂、面漆、清漆)、流平、干燥等环节的生产工序。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中的分类,涉及VOCs治理的表面涂装分类,一般包含家具制造业(C21)、金属制品业(C33)、通用设备制造业(C34)、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汽车制造业(C36)、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C37)、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C43)企业涂装生产过程中VOCs的污染防治及控制管理。
本文介绍表面涂装行业VOCs废气收集及预处理几个参考要点。
废气收集 1.企业应设置高效废气收集系统,考虑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废气性质、处理方法等因素,对VOCs废气进行分类收集。
喷涂、晾干、调配、流平废气宜收集后合并处理,烘干废气宜单独收集处理; 2. 废气收集系统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应保持微负压状态。
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 16758的规定。
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GB/T 16758、AQ/T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3. 集气方向尽可能与污染气流运动方向一致,避免和减弱干扰气流和送风气流等对吸气气流的影响,管路应有明显的颜色区分及走向标识。
4. 喷漆室设计时,除满足安全通风外,任何湿式或干式喷漆室的控制风速须满足《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中表1的要求。
荆门表面涂装废气净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