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设计蓄热燃烧vocs废气净化工艺
工艺选择
1.处理设备的防火、防爆设计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GB 20101)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2.当废气中VOCs具有回收价值且浓度大于 1500mg/m3时,应进行回收利用并实现达标排放。
3.当废气中有机物浓度大于1500mg/m3,但又无回收价值时,宜直接采用蓄热燃烧或催化燃烧净化工艺。对于连续排放的废气净化工艺宜采用蓄热燃烧,
对于非连续排放的废气宜采用催化燃烧净化工艺。
4.当废气中有机物浓度小于1500mg/m3时,宜采用预浓缩+燃烧处理工艺。预浓缩宜采用疏水性的沸石转轮浓缩装置,若采用本身可燃的吸附材料进行吸附,建议不得采用超过120℃热空气吹扫脱附。
沈阳设计蓄热燃烧vocs废气净化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