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垃圾废气臭气净化除臭办法
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四大类:颗粒物(烟尘)、酸性气体(CO、NOx、SO2、HCl等)、重金属(Hg、Cr、Pb等)及有机污染物(主要因子为二恶英类)。
HCl来源于生活垃圾中含氯废物。
SO2来源于含硫生活垃圾的高温氧化过程。
NOX来源于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N2和O2的氧化反应及含氮有机物的燃烧,其中95%为NO,NO2所占比例很少。
CO是由生活垃圾中有机可燃物不完全燃烧产生的。
金属类污染物源于焚烧过程中生活垃圾所含重金属及其化合物。
有机污染物的产生机理非常复杂,二恶英是其中毒性强的化合物。
垃圾废气臭气排放标准
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恶臭物质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排放标准如下:
工程设计排放标准
工程设计排放标准.png
大气污染源排放限值
大气污染源排放限值.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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